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濮人社职称〔2026〕38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濮阳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三)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职称评审范围。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评审条件
各系列(专业)具体申报评审标准,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一职称申报助手”专栏查询。
(二)委托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濮阳市参加职称评审。我市不具备评审能力的系列或专业,须经市人社局委托外地或外部门评委会评审。凡未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需委托评审的系列(专业),请根据省内相关评审委员会通知安排,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市人社局人才评价开发科开具委托评审函。
非我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委托我市相应中级评委会评审的,需提交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外地市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并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方可参加我市评委会评审。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 101号)规定,符合相关倾斜政策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填写《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上传扫描件申报评审职称。
(四)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衔接对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8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的若干措施》(豫人社办函〔2026〕44)规定,在岗的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性质,可对照指导目录,申报参加相应系列(专业)和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五)职称转评
跨系列申报须先进行同级转评,均不能跨系列直接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 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岗位一致的同级职称。同一年度只能评审一次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予以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初级职称申报晋升中级职称,工程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之间均不再转评,可按长期从事专业进行申报,提交的申报材料应与申报专业一致。
三、申报评审要求
(一)按照职称评审计划申报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申报年度评审计划,按程序备案并上网公示,严格按照已备案公示的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申报推荐职称评审。
(二)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申报
申报人员须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67号)的有关要求。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
(三)申报材料及聘任时间要求
参评业绩一旦上传不再进行任何修改。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聘任时间不得早于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任职资格时间以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通知时间为准)。
四、关于申报审核问题
(一)关于市外分公司人员申报问题
濮阳市内注册的公司在市外开设分公司的,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可参与濮阳市各级别职称评审,申报人须上传总公司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也可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参加市外评审。
(二)关于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问题
自由职业者可以通过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存放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职称。自由职业者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提供兜底服务,确保自由职业者的职称申报权益。新文艺群体从业人员中没有工作单位的,可通过当地文联协会申报职称。
(三)关于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职称问题
企业无任何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满足一定工作年限且业绩较为突出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均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按照破格条件评审。已初定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需满足聘任要求后正常申报中级职称,按照相应标准条件评审。
(四)关于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问题
职称评审要求通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单位或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申报,劳务派遣人员需按规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申报,不能通过被派遣单位申报。
(五)关于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问题
特殊评审类型人员填写《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见附件2),经市、省人社部门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备案后进行申报。年限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年限破格)”;学历破格申报人员,在“评审类型”选择“评审(学历破格)”;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 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等非逐级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转评职称同时伴有学历破格情况的,在“评审类型”选择“转评(学历破格)”。
(六)关于“绿色通道”等审核工作
以下情况由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申报的(填报附件2);
2.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高级职称的,B/C 类人才、企业家直通车及其他年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的(填报附件2);
3.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4.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其他破格申报或者基层倾斜政策、“绿色通道”考核认定等情况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中级职称,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无需审核备案,直接网上申报,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按照相应评审标准中的破格条件评审。
纸质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完成网上申报。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和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2026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全程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扫描上传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资料、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
2.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课题验收证书、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及组织实施所签订的合同书、验收文件、发布的标准(国家、地方、行业)、研发的新产品、新品种认定(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论文需扫描上传检索页、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和论文主要内容页,著作需扫描上传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及目录和主要内容页。教材、实验室质量手册扫描上传内容同著作。
4.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工作奖励、技术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表彰文件。
5.扫描上传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6.申报人员需在网上申报职称页面填写相应业务自传。
7.非公单位人员扫描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
8.非逐级申报人员扫描上传原公务员干部任免审批表和任职文件、军队转业的材料(军队干部专业审批报告表)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文件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
9.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扫描上传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经批准后方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须扫描上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10.用人单位经办人扫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公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所有扫描件均需上传PDF格式。
(二)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纸质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审核通过后表格在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评审表》中务必正确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方式,单位推荐栏需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推荐单位公章名称应保持一致)
2.省内委托评审人员,提交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须提交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3.申请绿色通道和年限破格评审的须提交《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或《河南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备案表》原件。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1)。
5.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
所有纸质材料统一装至文件袋内,文件袋外面须粘贴材料目录,注明姓名、联系电话、申报单位、专业以及申报材料。文件袋内申报材料按照单位汇总表、个人评审表、个人承诺书、社保证明、年度考核证明、再教育证明(事业)、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能力材料、业绩材料进行排序。
(三)时间安排
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月26日,相关部门审核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月28日,评委会审核及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月30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受理。
六、专业设置
凡属于工程系列的专业均可申报。
七、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及申报人应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工作风险防控及处置指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1号)要求,执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各报送材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报送虚假材料。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应对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性做出诚信承诺。用人单位要对推荐过程和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及申报评审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二)各单位要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办法,经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公示后实施,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经濮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由单位选派1人持单位介绍信统一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报送纸质材料后,申报人应关注个人职称申报系统,及时查看答辩通知。
(四)评审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务必按照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取回纸质材料,中评会对逾期未领的纸质材料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受理材料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受理材料地址: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东2楼203室(京开道516号新华书店南50米科威印刷厂院内)。
(二)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尹晴0393—6666353 李亚娟0393—6661526。(收取材料工作日期间,上午8:00 —12:00,下午3:00——6:00)
九、重要声明
为维护广大申报人合法权益,防止不法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假借本评委会向申报人推介职称评审服务,并向申报人收取“手续费”“服务费”等行为,评委会郑重声明如下:
(一)评委会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职称评审服务合作,也从未授权第三方公司及平台等开展服务,请广大申报人务必提高警惕,勿轻信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二)诚挚感谢广大申报人对评委会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发现任何冒用本评委名义虚假宣传或索要中介费等问题线索,请及时与评委会联系。对冒用本评委名义谋取权益的中介机构和个人,评委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河南省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