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2023)(局令第80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八十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申长雨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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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