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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四晒一诺”事项清单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5-27 17:21:10         [关闭本页]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四晒一诺”事项清单

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一)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李世想  6666210

(二)本科室职责:

1、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2、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

1、濮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图

市科技、财政部门发布申报指南申请单位自主申报县(区)科技、财政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专业审查市科技局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市科技局领导集体研究政府审批下达年度计划文件

2、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流程图

省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申请单位网上申报(http://xm.hnkjt.gov.cn/科技、财政部门网上审核提交省组织评审省下达计划文件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代表科室全体同志作出以下服务承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严于律己,不断提升办事效率。坚持加强学习,深入群众,加强调研,实事求是,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廉洁从政,遵守政风行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收受有价证券和其它支付凭证等现象。


二、政策法规科(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一)

政策法规科(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科长

艾延坤  6666209

(二)本科室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编纂濮阳科技史志;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市(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全市实验动物相关管理工作;协助实施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濮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

1.濮阳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市科技局发布备案通知→单位申报→科技管理(主管)部门推荐→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发布同意备案(认定)文件。

2.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推荐

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单位申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厅组织评审(答辩)→实地考察→公示后省厅发布同意组建文件。

3.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企业申报(在河南省企业研发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税务转请(税务部门对有异议的项目在系统内转请至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在系统内进行线上评审)→公示→发布鉴定结果。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初心使命,建设创新濮阳。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公开、公正、公平办理各项业务,实行阳光操作,依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

学习掌握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真诚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制度和规定,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科技行政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文明礼貌办公,平易近人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三、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产学研科)


(一)


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产学研科)科长  孟令涛  6666259

(二)本科室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等科技创新型高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两院院士培育和支持等工作,组织实施“中原学者”、“中原院士基金”等两院院士培养支持计划,组织实施科学家工作室、院士工作站建设;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开展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指导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工作;加强与其他地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促进驻濮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发展的融合;负责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奖励工作。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

1、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

A.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河南省。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2)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3)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评审论证→省科技厅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予以备案。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D.优惠政策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经费后补助。

政策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科〔2019〕10号)。

2、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推荐

A. 遴选条件

(1)已通过省科技厅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

(2)由市政府、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等发起设立,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不低于30%。

(3)至少有1名院士或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中原学者等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的领衔专家。

(4)已创办或孵化累计估值5000万元或累计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企业2家,技术合同收入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

B.遴选程序

申报单位申请→市科技局、财政局推荐→省科技厅、财政厅评审并公示→省政府审定命名。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相关证明及附件材料。

D.优惠政策:

(1)首次命名的,省财政按照不超过近三年当地政府投入和其他发起设立单位投入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命名以后年度按省财政相关规定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优先推荐给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及省、市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遴选和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豫科〔2017〕180号)

3、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荐

A.申报条件

(1)服务收入稳定,有2年以上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经历及成功案例。

(2)固定营业场所面积一般不小于150平方米,有满足经营要求的办公设备和条件。

(3)有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70%。管理制度健全;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知名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申报单位申请→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评审公示→省科技厅下文公布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相关证明材料

D.优惠政策

省科技厅对示范机构开展的技术转移活动予以适当补助扶持。对业绩突出的示范机构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政策依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培育发展河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的通知》(豫科[2016]155号)

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A.认定登记条件

依法已经生效的技术合同。

B.认定登记程序

卖方用户到登记站点注册→卖方用户网上填报“登记表” →卖方用户送报合同文本及证明材料→登记站点审查→予以登记或不予登记。

C.认定登记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合同文本

(3)相关证明材料

D.优惠政策(1)减免增值税。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四类技术合同(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中,开发和转让两类合同经认定登记,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

(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512号)

5、科技成果登记

A.登记条件

(1)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

(2)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

(3)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B.登记程序

登记单位提出申请→市科技局分配用户名→成果完成单位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录入信息→市科技局初审→市科技局提交登记部门审核→登记部门审核→登记部门颁发登记证书。

C.申请材料

(1)科技成果登记表

(2)相关技术评价证明材料

D.登记科技成果运用

经登记颁证的成果即被纳入国家科技成果库统一管理,具备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基本资格。

政策依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

6、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

A.申报条件

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通知要求对照《工作手册》具体条件申报。基本条件为项目科技成果已实际应用满两年以上。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市科技局向申报单位分配用户名→申报方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网在线填报→市科技局审核材料并提名公示→申报方在线打印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具提名公函→向省科技厅统一报送纸质推荐材料→省科技厅组织评审→省政府下文。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

(2)相关证明材料

D.奖励政策

(1)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标准为300万元/人,河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30万元/项、三等奖20万元/项。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人员给予省级配套奖励。

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2号)

(2)国家、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市政府给予一次性等额配套奖励。

政策依据: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濮发〔2015〕23号)

7、河南省院士工作站推荐

A.申报条件

(1)在濮阳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其上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符合《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建设院士工作站相关条件。

(2)与相关领域1名或1名以上院士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科技创新或成果转化任务已顺利开展1年以上。

(3)牵头院士在我省设立院士工作站原则上不超过3个,院士年龄一般不超过80岁。

B.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申请→市科技局审核报送评估→省科技厅组织评审→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实地考察→批准及授牌

C.申报材料

(1)《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书》

(2)申请单位与相关院士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协议书

(3)相关附件

D.奖励政策

(1)运行满三年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可获得省科技厅奖励,用于运行补贴。

政策依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2017〕169号)

(2)新建院士工作站,由市财政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濮发〔2015〕23号)

8、濮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推荐

A.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濮阳市。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2)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3)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25%以上。

B.申报程序

市科技局发布通知→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结果公示→市科技局予以备案。

C.申报材料

(1)濮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

D.优惠政策

新型研发机构享受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相关政策。新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市财政奖励20-50万元。

政策依据:

1)濮阳市科学技术局 濮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濮阳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濮科〔2019〕65号)。

2)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濮发〔2015〕23号)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依法履职尽职,主动担当作为;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惠企政策;不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监督。



四、高新技术科

(一)



高新技术科科长  陈进方  6666211

(二)本科室职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强化科技政策宣传,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鼓励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研发投入意识,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为濮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农村科技科

(一)



农村科技科科长  郭向东  6666208

(二)本科室职责:1、负责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普通和重点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3、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4、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

1、河南省星创天地认定

A.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社会组织,具备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基础。

(2)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设有“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

(3)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

B.申报程序

省科技厅发布通知

市科技局组织申报

实地考察

专家评审

公示无异议

市科技局备案并上报省厅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通过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项目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提交上报省科技厅组织评审认定。

2、濮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申报

A.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园区主导产业(产品)明确,有一定的建设投资规模,并纳入当地政府发展规划。

2)有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有技术依托单位,有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运行机制。

B.申报路径

发布通知

组织申报

县区科技部门初审

市科技局审核

市科技局评审委员会评审

公示无异议

发布

文件

企业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申请一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市科技局一>市科技局组织考察、论证评审一>发文批复。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依法履职,依规办事,廉洁自律,尽职尽责;要事急办,小事快办,高标准,严要求,以礼办事,礼貌待人,文明规范;积极宣传农村科技政策,协调搞好农业科技服务,利用农村科技力量,解决我市乡村人才和技术瓶颈;为落实“三农”政策,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压舱石”作用,推动濮阳市农村科技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六、社会发展科技科

(一)



社会发展科技科科长  李海军  6666353

(二)本科室职责: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建设。

权力事项(其它职权)1项: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

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

A.申报条件(《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和管理办法》(濮科〔2017〕100号))

⑴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建立了研发机构。

⑵企业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处于省、市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近3年没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B.申报程序

市科技局发布通知→企业申报→县(区)推荐→市科技局审核→专家考察评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公示→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从材料受理结束办结不超过60个工作日。

C.申报材料

⑴濮阳市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⑵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⑶企业近两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工作和办事流程,不让办事单位多跑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惠企政策,做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损害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不利用工作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不搞利益输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


(一)


科技金融与服务业科科长  崔发奎  6666612

(二)本科室职责:推荐并指导全市建设郑洛新自创区辐射区、辐射点;协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承担市厅会商相关工作;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

1.濮阳市众创空间备案

办事条件

⑴濮阳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总面积为300平方米。

⑵入驻团队和在孵企业数量不低于8家,至少1个典型案例。

⑶有自有种子资金。

办事流程

市科技局下发通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现场考察→市科技局下发备案文件。

办结时间

3个月

2.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推荐

办事条件

⑴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总面积为5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下。免费互联网。

⑵具有为创业者提供工商注册、法律服务等基础服务能力,定期举办项目发布、路演展示等各类创业交流活动。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不低于70%。

⑶服务主体明确,内部财务管理规范。

办事流程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省科技厅下发备案文件。

办结时间

按省科技厅要求时间办结

3.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推荐

办事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时间满18 个月。拥有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 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 75%。

⑵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 家。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10 家,或每年有不低于5 家获得融资。每年有不少于3个典型孵化案例。

⑶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 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至少3 名专兼职导师。每年开展有关活动不少于10 场次。按要求上报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办事流程

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通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审核后报送国家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答辩→科技部下发备案文件。

办结时间

按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要求时间办结

4.濮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办事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1年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占70%以上。

⑵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5%,不少于1个资金使用案例;

⑶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孵化导师。

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15%,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10%;

在孵企业数不少于20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5家。在孵企业、毕业企业符合规定条件。

⑹孵化器中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60%以上,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家。

办事流程

市科技局下发通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现场考察→市科技局下发认定文件。

办结时间

3个月

5.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

办事条件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省内注册,注册地与实际运营地址一致,注册并运行满2年;自主支配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占70%以上。

⑵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资金)规模低于300万元,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不低于6%,不少于2个资金使用案例;

⑶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拥有专业创业导师队伍,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

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米平均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1.5家;在孵企业已申请专利占比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占例不低于20%;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0家。在孵企业、毕业企业符合规定条件。

孵化器中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60%以上,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5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8家。

办事流程

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省科技厅下发认定文件。

办结时间

按省科技厅要求时间办结

6.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推荐

办事条件

⑴独立法人,注册并运营满3年,连续2年报送统计数据。

⑵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⑶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⑷在孵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3家;在孵企业已申请专利占比不低于5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占例不低于30%;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20家。在孵企业、毕业企业符合规定条件。

孵化器中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15家。

办事流程

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文件→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初审推荐→省科技厅审核报国家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答辩→科技部发布认定文件。

办结时间

按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要求时间办结

7.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推荐

办事条件

⑴基础条件完备。

⑵产业优势突出。

⑶创新体系完善。

⑷保障措施有力。

具体条件符合《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豫政办〔2021〕13号)规定

办事流程

县区政府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请示→省政府批转省科技厅、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省科技厅、发改委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提出审核意见→省科技厅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组织专家考察和论证并提出认定建议→报请省政府审定→省政府批复。

办结时间

按省科技厅要求时间办结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依规办事,自觉主动服务;清正廉洁高效,认真负责履职。


八、市科学技术服务中心

(一)


市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晁阳  6661656

(二)本单位职责:开展科普工作;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搞好科技服务网络建设;承担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接受企业群众来电来访,提供咨询服务。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一、依法履职。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条规,规范公务行为,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收受礼品红包;坚持以人为本,亲民惠民,不发生刁难群众、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二、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文明礼貌用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在开展科普工作,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和科技咨询服务工作中真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廉洁自律。坚持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廉政规定,结合科技服务中心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廉洁自律制度和规定。在科技服务活动中做到不以权谋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九、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市化工研究所)

(一)


市化工研究所所长  孟庆臻  6635198

(二)本科室职责:化学工程应用技术研究与设计化工技术成果推广、转让化工信息服务化工产品分析测试化工企业产品、副产品深加工研究化工项目论证、咨询。为我市化工企业服务

(三)本科室办事流程图:(明确办事条件、办结时间,逐项制作办事流程图)

1服务:接受课题(技术难题)成立课题组技术讨论(查找资料)技术攻关课题验收反馈企业

2技术咨询:接待来访技术分类接受咨询服务反馈

(四)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

1忠于职守  爱岗敬业  遵纪守法  严于律己

2科学严谨  态度端正  热情服务  

3不利用职权谋私利  不接受服务对象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4不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不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观光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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