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科技前沿

科技前沿

丰富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25-01-09 10:19:51         [关闭本页]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7月份,我国完成备案并上线、能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大模型已达190多个,为用户提供了丰富的选择空间和差异化体验。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被摆到创新发展的重要位置,展现出广阔前景。

  近年来,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模型研发、算力建设和行业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涌现出很多高水平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4年6月份,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用户规模达2.3亿人,初步构建了较为全面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相关企业超过4500家,核心产业规模已接近6000亿元,产业链覆盖芯片、算法、数据、平台、应用等上下游关键环节。2023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一系列举措,旨在规范并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进展不小,但挑战也不可忽视。在数据方面,高质量中文语料库有限,行业数据共享与开放性不足;在算力方面,自主高性能芯片研发滞后,算力基础设施与全球领先水平仍存在差距;在内容安全方面,生成内容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存在风险,如数据隐私泄露、虚假信息生成等,亟需建立健全的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针对此,应从产业、企业、消费者等层面着力,丰富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在政府层面,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宏观指导和规划。进一步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数据、算法、主体、场景等相关规定,提高系统性、连贯性和协调性。加大对关键技术和核心算法的研发投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创新。

  在企业层面,应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形成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更多领域的广泛应用。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和伦理规范建设,重点围绕敏感数据的窃取、破解、篡改等攻击活动,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机制,提升数据安全防护和治理能力,保障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

  在消费者层面,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提升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通过媒体宣传、科普讲座等方式,普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基本知识和应用前景,增强消费者的科技素养和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蒋 健 彭 庆)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领导信箱 | 监督举报 | 咨询留言 | 征集调查 |
Copyright ©2001-2025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承办
备案编号: 豫ICP备20210018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6
Tel:0393-6661626 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93-6666200 传真:0393-6666200

本网原创内容可免费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目的合理、善意引用,
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
本网不承担责任,并有追究转载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