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创新●要闻

创新●要闻

濮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响应
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4-12-17 09:44:56         [关闭本页]

        根据国家和省空气质量最新预测预报结果,受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影响,濮阳市自12月18日起将经历重度污染过程。为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等级,削减污染峰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濮阳市经研究决定,自12月17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本轮次橙色预警期间,对绩效评级为A级、绩效引领类和民生保障类的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督导涉气企业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依法查处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恶意干扰在线监测数据、数据造假的企业。

        除了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在(Ⅱ级)应急响应期间,濮阳市将推进全域秸秆禁烧工作,严禁垃圾、树叶等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范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和使用。全面推进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督促各类工地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要求。严格机动车管控,除城市运行保障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县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高排放车辆通行,过境重型车辆绕行市城区;城市建成区、铁路货场、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和工业企业等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仅允许使用国四排放阶段或新能源机械;除涉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及河南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施工需要外,渣土车停止运输作业;对市城区内违规上路的拖拉机、三马车、冒黑烟车等高污染车辆,将依法查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领导信箱 | 监督举报 | 咨询留言 | 征集调查 |
Copyright ©2001-2025 濮阳市科学技术局主办 濮阳市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承办
备案编号: 豫ICP备202100180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6
Tel:0393-6661626 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393-6666200 传真:0393-6666200

本网原创内容可免费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濮阳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必须是目的合理、善意引用,
不得对本网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
本网不承担责任,并有追究转载方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