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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启动 最高可补50万元
来源:濮阳日报社    发布时间:2024-12-10 09:23:58         [关闭本页]

12月9日,自市科技局获悉,为了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支持鼓励市内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濮实施技术转移转化,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启动对市直单位和市辖区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

据介绍,此次申报范围为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濮转化、产业化的在濮企业;在濮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含已备案市新型研发机构)。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2023年、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想要申报补助的企业或院所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濮阳,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申报涉及的技术成果,买卖双方应签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5年以上)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须完成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买卖双方之间不存在相互隶属关系,不具有投资和被投资关系,不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经营状况良好,企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得为负数;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科研严重失信行为,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凡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或院所,如实填写《濮阳市科技成果奖补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12月13日前将所需材料报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科。如审核通过,在濮企业购买市外先进技术成果的一次性给予5%的(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内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在市内转化的一次性给予10%的(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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