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统计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统计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17年10月17日